......
西河县大牢。
一名治安队成员看着面前刚被抓回来的男子,开口道。
“姓名。”
男子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陈大狗。”
“性别。”
陈大狗:“......”
“性别!”
治安队成员再次重复了一遍。
陈大狗:“......”
他有些不可思议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裆,犹豫之后,小心翼翼的说了一句。
“男?”
治安队成员记录了一下,开口道。
“根据你犯下的罪状,你需要缴纳1文的罚款和3年服刑。”
听到这话,陈大狗冷哼一声。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三年服刑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应该和关在大牢三年差不多。
反正管吃管住,顶多就是差一点,还能饿死自己不成?
相反,要钱,那不是要自己命吗?
“行,没钱,那就服刑期多加3天,一共是三年零三天。
根据大人的意思,罪不至死的情况下,表现好可以减刑。”
说完,他就让人带李大狗离开了。
李大狗本来还以为自己会被关进大牢,结果没想到竟然被带出来了。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不是要关我三年吗?”
“是三年零三天。”
那人开口说道。
“你不会以为大人制定这些律法,是为了让你们在这白吃白住吧?
犯罪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你们将会被送到各个需要劳动的地方进行劳动。”
李大狗听到这话毫不在意。
劳动?
大不了到时候偷懒就是了。
......
没一会儿的功夫,他就被送到了一处街道上。
此时,这里有着几名和他一样的犯人。
“你们的任务就是修建茅房。
什么时候完成,什么时候可以回牢房休息,吃饭。”
一名治安队的成员说道。(这里说明一下,士兵组成的,我会说是治安队的士兵,百姓组成的,我会说是治安队的成员。)
紧接着,除了两名看守者,其他人都离开了这里。
看守的一人是治安队成员,一人是治安队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