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日,沈厌一直在公司加班,而陆翩翩开启了她忙碌的日子。
她每天早上五点闹钟,因为她要遛狗。
五点的时候天还是灰蒙蒙的,如果她不按时起来的话,家里的狗子到点开始仰着毛茸茸的小脑袋在落地窗开始狗吼。
尤其是哈士奇和阿拉斯加,足足能叫十分钟。
有那么一次,这两只狗面对落地窗,而她站在楼道口看这两个小家伙背影,莫名感受到两只小家伙的孤独。
为此她被迫早五点。
遛狗是一件技术活,家里的边牧格外聪明,没将她当做狗子,也没将她当做人。
兴许在边牧的世界里,边牧才是主人。
日常大概边牧叼着牵引绳领着哈奇士,阿拉斯加,金毛,萨摩耶以及她逛小区。
四趟下来,人都累瘫。
所以上午大概就是遛狗,补觉。
中午喂狗,去小区外的公园继续遛狗。
下午带着狗回娘家学习学前教育。
天黑前回家喂狗,遛小区,接着学习文化。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概一个礼拜。
陆翩翩压根没想起沈厌这个人,可能累的没心思想。
七天差不多学完了阿拉伯数字和拼音,接下来开始巩固所学的知识。
陆翩翩每天必做的事就是翻看字典认字,大概每天二十页。
这天遛狗结束后,陆翩翩找系统001聊天:
【嗨!指导人,在吗?】
系统001:【在的。怎么了?】
陆翩翩:【我感觉我学习的差不多了。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系统001:【沈厌已经很久没回家了。你都不关心他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