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勋已经是第三次回到海陆,轻车熟路。
他再次把老高、伍志明召集了出来。
“勋哥,这一次又有任务?”
三人聚集在阿勋家的老房子里面,伍志明兴致勃勃的问道。
要知道前两次去香港做下大案,他分到了十万rm币,在这个年代,这就是一笔巨款。
这几年,他和老高他们的日子都好过了不少。
家里想要吃什么就吃什么,别人省吃俭用,他们大鱼大肉,甚至还能修缮房子,添置家电。
三大件什么都有了。
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神仙一样。
只是这个年代毕竟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没有办法做生意,他们手里的钱,除了吃吃喝喝,家里用度外,根本不敢拿出来,钱生钱。
做不了生意,自然是越花越少。
男人没有钱,心里就发慌。
这个时候,勋哥找他们来了,如何不让老高、伍志明开心?
前两次的行动,他们已经看出来了,香港警察,黑帮分子,都是废物!
凭借他们的身手,加上重火力,犯案成功率很高啊!
“呵呵!怎么?没钱了?”
阿勋笑了笑,问道:“当初,我说了让你们留在香港,你们不听,非要回来!那一对留下的兄弟,如今跟着我混,起码赚了大几十万了!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唉!我家里不是要照顾父母吗?而且我结婚早,老婆、孩子,一大家子,没有办法啊!”
老高抽着烟,叹息了一声。
男人有的时候,身不由己!
若是他是孤儿一个,无牵无挂,早他妈的去香港大干一场,混个名堂出来了。
可是不行啊!
责任这种东西,就能把男人压死!
“勋哥,我家里也是!唉!”
听了老高的话,伍志明感同身受,他也叹息了一声。
他和老高的本事最大,结果选择不同,曾经的小弟去香港跟着勋哥混,风生水起,赚翻了,而他们俩个只能蜗居村里,一身本领,无法施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