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处,追风心中感慨万千。

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恍若隔世,一切皆已改变!

小主,

正所谓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吞噬文明入侵地球六十六年前,地球人类世界。

北方的一个小县城,炎热的7月,太阳高悬,知了在疯狂的叫着,好像有今天没明天一样拼命。

街边一个男人,一手拉着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一手拎着一个粉色书包,还有一个大手提塑料袋,里面装着女孩的换洗衣服,两个人站在路边。

“爸爸,我妈妈来了!”女孩对男人说道。

一辆白色的轿车停下,走下来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戴着墨镜,身材高挑,容貌俏丽,肤白唇红,甚是美艳动人。

男人一把拉开车门,女孩钻进车里,男人把两个包放进车里。

女人说道:“这个暑假孩子都在我这里吧,正好带她和妹妹一起去旅游!”

“行,没问题,注意安全!”男人回答。

女人上车,又放下车窗,欲言又止。

她犹豫了几秒说道:“不是我说你,做买卖做了那么多次,你赚到钱了吗?害的孩子也跟你过苦日子,不行你找个厂子上班去吧,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得了,别整天想这些有的没的,高不成低不就的!”

“知道了,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人生不就这样吗!走吧拜拜了,大闺女,大宝贝!记住三天跟爸爸视频一次,不然爸爸不跟你好了!”男人不置可否的一笑。

“知道了爸爸,爸爸你自己在家别整天看手机啊,把屋子收拾收拾!我们走了拜拜!”

男人望着车子远去,心里一阵失落!

男人名字叫做追风,29岁, 长的剑眉星目,身高一米八,宽肩细腰,常年健身让他看起来孔武有力,目光如炬。

他一头栗色短发梳了侧背头,更显得他风度不凡。

毕业后追风创业两年,最后失败破产,前妻和他好合好散,孩子归他抚养,周末和放假去前妻那里住!

追风回到家望着天花板发呆,突然电话响起来。

“追风,今天晚上六点同学聚会,咱们高中同学很多人都到,你前女友也去,还是上次吃饭的饭店,最大的包间,不见不散啊!刘洋请客,特意点名让你去!”

电话是死党张涛打来的,张涛人送外号“大壮”,身高一米九,虎背熊腰,上学时扔铅球全校第一名,他们几个是最好的朋友。

除了大壮,还有“猴子”刘伟。

他长的瘦小枯干,不能打又爱惹事,但是很够义气。

最后就是“四眼”杜智兴,学习好,特别老实的人,挑不出毛病。

上学时他们四个人号称“追风军团”,经常为同学打抱不平,倒也没人敢轻易招惹他们。

“行,我知道了!”

追风眉头一皱,他和刘洋上学时关系不好,刘洋追班里的班花范诗怡,最后班花成追风女朋友了。

为此刘洋还和追风打了一架,结局是刘洋瞬间被放倒在地上。

晚上六点,饭店包间内,一张可坐二十人的大圆桌,桌上冷热荤素摆了一大桌,啤酒白酒饮料也摆了一堆,一群人在寒暄聊天。

追风走进去,他的三个死党立刻上来,拉着他坐下。

宾主落座,刘洋端着一杯白酒站起来说道:“各位,我提一杯,今天老同学好久不见,我干了!说完一饮而尽。”

其他人也赶忙陪了一杯。

“这第二杯,我们一起庆祝诗怡回国,并且是单身回国,一直未婚,我的机会来了!”说完又一饮而尽!

范诗怡,人如其名,是班里的班花,全校的校花,高中上学时一直对追风有好感,两个人交了朋友。

上学时的初恋总是短暂的,青涩的,她们很快就毕业各奔东西,也就分手了!

刘洋一直对范诗怡念念不忘,范诗怡毕业出国留学,最近刚回国工作,刘洋听说了就立刻找过来了。

“诗怡你这么多年在国外,我们见面都少了,想死我们了。”李晴说道。

她是范诗怡闺蜜死党,人总是跟太阳一样阳光爱笑,人缘不错!

“诗怡回来就不走了,以后我们天天聚会!”

王佳也凑过来,她也是她们的闺蜜,就是嘴巴大,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