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警方的逻辑,倒也没有明显的错误。
将饮品包裹邮寄到被害者手中,被害者饮用之后中毒。
可是,其他饮用者既没有出事,饮品公司也没有犯错。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饮品在邮寄的过程当中被人下毒了。
排除无差别杀人的变态之外,那么凶手就只有可能性是和被害者有仇的人。
在缅甸警方看来,明面上的被害者是琴莱。
可是实际上,却应该是奈温,因为奈温出于好意将没有拆封的罐装鸡尾酒直接给了琴莱。
这本来是应该给奈温的,阴差阳错之下,琴莱成为替死鬼。
听到宁队长讲述缅甸警方的推测后,陆铭挥了挥手:“缅甸警方的推测当中,有一点是说不通的。”
宁队长有些疑惑地询问:“推理哪里有问题。”
陆铭拿起桌面上的水杯:“凶手杀人的动机和目的!”
宁队长更加不理解陆铭的意思:“动机和目的?什么意思?”
陆铭进行解释:“首先,我们做一个假设!”
“假设缅甸警方的推理是正确的,在飞机场内部有一位员工要报复他们的经理。”
“这位员工,又将饮料厂里面邮寄过来的新品换成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毒药。”
“如此,大费周折地如此周密准备,肯定是想要直接将经理毒死。”
“毒杀,或者说是暗杀、复仇之类的事情,永远是第一次最为简单。”
“出其不意,才能让人防不胜防。”
“所以,凶手必然会保证暗杀的成功。”
“如果,凶手就是飞机场里面的人员。”
“那么,从有毒的罐装鸡尾酒被送入奈温的办公室里面,他就会死死地盯着。”
“直到确保,奈温真的会把有毒的罐装鸡尾酒喝下去。”
“要是凶手看见有其他人,将加了毒药的罐装鸡尾酒拿了出来,那么必然会出手制止的。”
“这倒不是因为凶手他善,而是如果有人喝下加了毒药的罐装鸡尾酒被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