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点头如捣蒜:“当然,现在我们还缺少很多物证的支撑,首先要弄明白两件事。”
梦知忆由刚才对于陆铭的好奇,立刻转向了对于案件本身的疑惑:“哪两件事?”
陆铭伸出两根指头:“凶手是什么时候,第一件,在被害者的脖子上留下电流斑的。”
“第二件事,为什么其他人都没有看到凶手在被害者的脖子上留下电流斑。”
阮萌一边吃着薯片,一边脸上挂满了疑惑的表情:“现在不是调查出来,被害者是被毒死的吗?为什么还要调查电流斑的事情。”
陆铭对着阮萌耐心地解释道:“电流斑,很重要,能够在人体上造成电流斑,那么凶手必然是携带着一个不小的电源,其他人不可能看不到。”
阮萌立刻反驳凶手可能携带大型电机设备的推论:“不,你的说法有瑕疵!”
“人体电阻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实际上是难以准确确定的。”
“一般皮肤电阻约每平方厘米5000~Ω。”
“干燥的手掌、足掌皮肤电阻可达~Ω甚至更大。”
“出汗使电阻减小,可减为~Ω。”
“水或盐水浸湿的皮肤,电阻更可减至1000~Ω。”
“皮肤裂开或破损时,电阻可低至300~5000Ω。”
“身体各部位皮肤电阻大小不一,皮肤厚的部位如足底、手掌、背、臀等较高。”
“其他皮肤较薄处如面部、前臂、大腿内侧等则电阻较低。”
“其中,大腿内侧皮肤电阻最小。”
“血管丰富的部位如颊部,电阻亦较小。”
“如果,被害者在死之前身体上大量地出汗,又是在脖颈血管密集处 进行电击的话,其实只要一个手机充电宝就足以在脖颈上留下电流斑。”
“而,飞机上对于充电宝的容量是有要求的,不是不能携带。”
听完阮萌的科普,陆铭陷入了沉思——这样的话,那么证据就需要重新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