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福觉得自己头都疼了:“我的祖宗啊,又有什么事啊?”
“我要跟锦瑟和我哥一起去建邺城。”
古福最开始是不同意的。
他让古大海送白锦瑟去,一是为了照顾这个小姑娘,二也是为了在本家那边露个脸,方便以后去到建邺城谋个出路。
毕竟,在桃源村这种小地方,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能有什么出息?
但古小小就没必要去了。路途遥远,她一个小姑娘没吃过苦,路上反倒误事。
如今女儿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要一起去,古福又往深远想了一想。
也许二叔能看在他的面子上,让小小在本家住下。
这样,不仅能让古小小跟着学一些大家闺秀的礼仪规矩,另外,说不定还能被一些好人家相中呢?
如此想来,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而且,白锦瑟这小姑娘为人不错,女儿跟在她身边,能学得聪明些,也是好的。
毕竟,知世故而不世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古福沉吟了好一会儿,终于拍了板:“既如此,那你便同去吧。”
“谢谢爹!”古小小冲上前去抱了一下古福,又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古福还来不及交代的话,只得又咽了回去。
他一边享受着女儿的拥抱,一边喋喋念叨:“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锦瑟,锦瑟。”古小小大声叫嚷着冲回房间,“我们可以一起去建邺城啦。”
隔壁院子的古大海也听了个一清二楚,嘴里小声咕哝:“真是个碍事的烦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