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稳将当头!

镇江府西城门的城楼,被水气浸得发潮,砖石缝隙里还凝着昨夜的露水。

马昕站在墙后,身前立着三面并排的巨型铁盾,盾面布满凹凸不平的箭痕与砸坑,

是连日来,敌军试探性进攻留下的印记。

两名精悍的卫兵,半蹲在盾侧,肌肉紧绷地扶住盾柄,铁盾与地面接触的地方垫着厚木,

即便城外战鼓如雷,也纹丝不动。

马昕双手举着千里眼,镜筒边缘被他的掌心焐得温热。

这千里眼是主公朱元璋特意找的宝物的,

通过精工打造,琉璃镜片打磨得极为透亮,能将数里之外的景象拉到眼前。

也是他这些年,搞出来的法宝一种。

此刻,他正透过镜片,死死盯着张士诚大军的攻城阵列,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连额角渗出的冷汗,都顺着脸颊滑落,没顾上擦。

“咚——咚——咚——”

敌军的战鼓擂得震天响,每一声都像重锤敲在人心上。

数万士兵列成整齐的方阵,如同黑色的潮水般朝着西城门涌来,密密麻麻的人影望不到边际,

脚下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将雾都染成了土黄色。

最前方是数百名扛着云梯的步兵,他们身着简陋的皮甲,脑袋上戴着竹编的头盔,

有的甚至只裹了块破布,脚步匆匆却异常坚定。

云梯长约三丈,顶端装着锋利的铁钩,被士兵们高高举过头顶,随着队伍的推进,

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狰狞的弧线。

云梯之后,是数十架冲车。

冲车的车架由粗壮的硬木打造,外面裹着厚厚的湿牛皮,能抵御箭矢和石块的攻击。

车架中央悬着一根碗口粗的撞木,撞木前端包着烧红的铁头,七八名士兵藏身车架之后,

腰上系着绳索,奋力推着冲车,朝着城门的方向猛冲。

冲车碾压地面的声音沉闷而厚重,与战鼓声、士兵的呐喊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再往后,是一排排弓箭手,他们列队站在盾牌手的保护下,弯弓搭箭,箭头对准了城楼。

只要攻城步兵靠近城墙,他们就会立刻射出密集的箭雨,压制城楼上的守军。

更远处的地平线上,还能看到敌军的骑兵阵列,他们身披重甲,手持长矛,来回踱步,

马蹄踏得地面咚咚作响,显然是在等待城门被破的那一刻,趁机冲入城中,扩大战果。

“将军,敌军第一波攻城梯队已经到了护城河外!”

身旁的副将周云高声提醒,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马昕放下千里眼,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眶,目光扫过城下。

护城河宽约五丈,水深丈余,原本平静的水面,此刻被敌军的投石机搅得水花四溅。

数十架投石机,在敌军阵前一字排开,巨石被绞盘牵引着高高吊起,又猛地砸向空中,带着尖锐的呼啸声砸向城墙。

有的巨石落在城墙上,震得城楼都微微晃动,

砖石碎屑四溅,不少守军被溅起的碎石砸中,疼得龇牙咧嘴却不敢后退;

有的则落入护城河中,激起巨大的水花,溅湿了靠近河岸的守军,

冰冷的河水顺着甲胄缝隙往里渗,冻得人打寒颤。

“传令下去,弓箭手上前,压制云梯部队!投石机对准敌军的冲车,务必阻拦他们靠近城门!”

马昕的声音沉稳有力,听不出丝毫慌乱,但只有他自己知道,

此刻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了一大片,手心也全是汗,连握着千里眼的手指,都有些发滑。

他不是天生的统帅。数年前,他还只是应天城里一个普通人。

若不是机缘巧合遇到朱元璋,他这辈子恐怕都只会在市井之间挣扎,连刀剑都未必敢拿。

谁能想到,昔日那个连杀鸡都手抖的货色,如今竟成了镇守镇江府的一方统帅,

要指挥三万守军,对抗十万敌军的猛攻。

这份蜕变,耗费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心血。

马昕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知道,大军团作战,最忌慌乱。

每一个决策,都关乎数千甚至数万人的生死,每一个疏忽都可能导致满盘皆输。

他的作战风格,向来以“稳”着称,这不是天生的,而是无数次血的教训,沉淀下来的。

跟着朱元璋、徐达、汤和这些前辈征战的日子里,他亲眼见过因为急功近利、贸然出击而兵败如山倒的惨状。

那是在和元兵的一次遭遇战中,一名将领急于立功,没等援军到位就率领本部人马冲锋,结果陷入敌军重围,全军覆没,

连尸体都没能完整抢回来;

他也亲眼见过因为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而以少胜多的奇迹。

徐达将军曾以三万兵力对阵敌军五万,不急于进攻,而是先筑营寨、断粮道,硬生生将敌军耗得士气低落,最后一举击溃。

徐达将军常说:“打仗不是赌大小,而是算输赢。算清楚了再打,赢面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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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算清楚就冲,那是拿弟兄们的命开玩笑。”

这句话被马昕刻在了骨子里,写在了兵书的扉页上,每晚睡前都要默念一遍。

他没有徐达的骁勇善战,没有汤和的威望深重,也没有常遇春的悍不畏死,

但他有一项旁人不及的本事——算数。

十二年教育,在这个时代天下无双,他记账从不出错,分配东西能精准到每一粒米。

投身军旅后,这份天赋被彻底激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