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对劲啊。
直觉告诉我,她和德鲁森的关系不一般。
德鲁森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我都办好了,他们都按你们说的做了。”
“嗯,不错。”我给他倒了一杯水,“等晚上吧。”
晚上,有人按捺不住,敲开了我们的房门。是玛珊。
“我……我太害怕了,我不能死,我还有女儿……”她带着哭腔。
德鲁森抱过她的女儿,“莱瑟尔,我们去那边玩吧。”
“你女儿叫莱瑟尔?”我问。
她点点头,看着女儿和德鲁森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地露出微笑,“我很爱她。”
爱她?还是爱他?
或者,爱的是哪个他?
我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复杂,但还是为她拉开椅子,给她倒了一杯水,“您叫什么名字?”
“玛珊。”
我们聊了一些东西,当然,她没有透露一点她和佩安德的关系,还有她短命的丈夫。
“狼来了。”陈歌说,随即挑开窗帘给我看。
“不太一样。”
“我刚想说。”
“德鲁森,带她们俩去楼上。”我说。
“你看他的动作。”陈歌指了指这狼人,跑、跳,都比昨晚的敏捷很多,肯定不是一个人。
“他对红色很敏感。”说完,就见他徒手拆了一家的大门,鲜艳的红布被他撕扯下来,“皮毛也不一样,新鲜的。”陈歌说,“快出去!”
我们俩推开门冲了出去,在那狼人即将要杀人的时候,陈歌朝他开了一枪,子弹擦破皮毛,打在旁边的墙上。
这么强?
它被惹怒了,朝着我们俩奔来,我跳上他的后背,举起匕首刺了下去,一路向下,划开了他的后背,撕下了一块皮毛。
“是穿上去的。”我看见了针脚,很粗糙,我手上还有些线头。
“那就好办了。”陈歌微微一笑,和那狼人扭打在一起,我把那家人安顿好,转身投入战场。
那狼人很聪明,见陈歌难缠,转头开始攻击我,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绝对不是人的咬合力,我感觉我的肩胛骨都要被咬裂开了。
陈歌把匕首刺进它的喉咙,即使这样他也没能松口,直到我感受不到疼痛了,猛地用头撞上它的头,陈歌刚准备朝它都腹部开枪,它就瞬间“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