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铭解释得很清楚。
但是对于缅甸根本没有被扫盲的村民来说,还是有些过于抽象的比喻。
“树和林,和这些玻璃有什么关系?”
“不知道啊,凶器和这些玻璃又有什么关系?”
“可能是用来算卦的吧,或许能从这些玻璃当中看到案发现场的情况吧。”
陆铭一边在桌面上摆放玻璃碎片,一边侃侃而谈。
“公元1247年,也就是南宋的理宗淳佑七年,作为提点刑狱官的宋慈,写下了第一部法医学的着作《洗冤集录》。”
“在《洗冤集录》的第二卷·疑难杂说(下),当中有这么一个经典的案例。”
“有一个人被杀,尸体遗弃在路边。”
“一开始官府怀疑是强盗把他杀害的,但是经过检查,发现死者身上的财物并没有丢失。”
“而且‘遍身镰刀砍伤十余处’,这就很奇怪。”
“负责检查尸体的官员对凶手身上的伤痕作出了如下的推断。”
“假如此人系强盗所杀,那么完事应该抢走他的财物。”
“可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更加奇怪的是,凶手不仅没有抢劫之后快速离开案发现场,还对着被害者进行多次的砍杀。”
“更像是凶手与被害者有深仇大恨,进行泄愤的行为。”
“于是负责侦查案件的官员,将死者的妻子找来询问,死者最近”
“死者的妻子讲述,死者平时为人宽厚,从来与人不结仇。”
“只是最近有个同村的路人甲向她丈夫借钱,她丈夫不肯借。”
“路人甲便说要杀死她的丈夫,这不过是一时的气话而已,按理说不至于真的要杀她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