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案件的官员立刻下令,让整个村子的所有人家都把家中的镰刀拿来检查。”
村民们都将家中镰刀拿出来给办案的官员检查,足足有七八十把之多。
这时正是盛夏暑天,官员让把所有的刀放在庭院的地上!
陆铭说着这里突然压低了声音:“然而,没过多久,众多的蚊子聚集在一把镰刀之上。”
“侦查案件的官员立刻指着问这是谁的镰刀,有个人出来承认——正是那个向死者借债不成的路人甲。”
“侦查案件的官员吩咐衙役将他拿下,可是路人甲起初是拒绝认罪的!”
“侦查案件的官员指着布满苍蝇的镰刀告诉路人甲,之所以别人的镰刀上没有蚊子,只有你的镰刀上有,是因为你杀人之后,血腥气息依旧在刀上,所以吸引了大量的蚊子聚集!”
村民们虽然对于法医昆虫学一窍不通,但是朴素的生活常识还是知道的——血腥味的确会吸引苍蝇。
说完之后,陆铭转过身看着一块玻璃碎片上已经落上了几只苍蝇,嘴角翘起。
陆铭也清楚,法医昆虫学的局限性。
可是,陆铭也没有办法啊,在这座村庄里面,能装点灯的都已经算是少有的富户了,哪里有鲁米诺试剂去做血迹检验的道具。
陆铭也不由得有一些感叹,前几天他还在用世界上最先进设备和悍匪们斗智斗勇。
可是现在就要用原始的手段开始破案,不得不感叹世界的参差。
陆铭将那块爬满虫子的玻璃拿起来:“我说过,凶手很聪明,他不仅是在行凶的时候就地取材,并且还将沾有血液的凶器清洗干净,重新放回被敲碎的玻璃当中。”
“当然,或许是因为凶手第一次作案的原因,他并不知道就算是将凶器上的血渍清洗干净,以昆虫那敏锐的嗅觉依旧能够发现在凌乱的玻璃碎片当中究竟哪一块碎片沾有血迹!”
“当然,他同时也忘记了另一件事情,那就是没有将这块玻璃摔得粉碎,这样的话蚊子就会到处飞,让我们无法快速分辨出究竟哪个是凶器。”
村长和村民们看着陆铭手里面那块三角形的玻璃碎片,十分惊讶。
很多人都不相信陆铭手里的玻璃碎片会是凶器,其中就包括村长。
村长疑惑地询问:“这块玻璃是杀人用的凶器?”